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本基金A类、C类、I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I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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