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朱先生、秦女士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邮箱:600496@jgsteel.cn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113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约海外重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和交付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成功签约了沙特奇迪亚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5亿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约1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7%。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沙特重要文化地标之一。
公司海外市场战略成效显著,该项目成功签约,进一步充实了公司海外订单储备,反映了沙特市场的良好前景及客户对“精工国际”品牌的认可,也对公司深化中东区域布局、拓展海外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一、 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沙特奇迪亚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沙特阿拉伯奇迪亚娱乐城高原区
业主方:Nesma & Partners
合同金额:649,432,379沙特里亚尔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奇迪亚娱乐城高原区的中心位置,致力于打造成为一个于表演艺术的地标性高端场所,且是沙特“愿景2030”的组成部分。项目钢结构主要由刀片塔楼、阁楼桁架层、大堂及广场、特色餐厅、适应性剧场、连接桥梁等部分组成。场馆内设有两个主要表演空间,包括一个1800座的高级剧院和一个500座的适应性剧院,以及长廊、大堂、餐厅等设施。
二、 业主概况
业主方:Nesma & Partners
业主方简介:Nesma & Partners成立于1981年,现已从本土承包商公司发展为一家多元化集团,在能源、基础设施和建筑领域提供端到端、可靠和创新的服务,业务涵盖咨询、工程、施工、调试、运营和维护。
上述交易方与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业务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发包人:NESMA & PARTNERS CONTRACTING CO.,UJSC
分包人: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649,432,379沙特里亚尔
3、工期:预计截至2027年
4、分包工程范围:钢结构材料采购、制作加工、运输及安装。
5、付款方式:项目将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公司继承接了1007米吉达塔、沙特阿美体育场、2022年世界杯主会场“金碗”等中东地区地标性建筑后,在该区域的又一重大突破,再次彰显了公司在高端项目的技术实力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在中东市场的竞争力。
2、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 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和交付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10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规划全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11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爱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爱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一职。王爱民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及董事会谨对王爱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110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经营所需,公司拟分别为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已于2025年10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4.5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因经营所需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申请授信2.2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2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最新签署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因经营所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授信10 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精工国际因经营所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9亿元,公司为精工工业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9.9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精工工业、浙江精工、精工国际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15,765.14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96,021.12万元人民币(本次总担保额度256,000.00万元,其中续保59,978.88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611,786.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8.4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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