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5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96.69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3.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295.3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78.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或公司和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收入净额(3)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秉持合理、有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集约效益的考量,形成了部分节余资金,原因包括:其一,原计划的实验室建设投资项目,在了解场地的基本情况后,重新进行规划布局,解决了场地限制问题,当前场地空间已满足日常设备放置需求,无需再扩建;其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中原计划的网络准入系统项目,通过固定IP的方式可有效控制部分外来设备接入,满足日常使用;其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596.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96.69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晓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晓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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