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数量5,99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2.4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256.16万元,同比增长42.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5.15万元,同比增长28.05%;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21.98万元,同比增长56.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3.97万元,同比增长94.01%;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2,405MWh,同比增长142.44%;其中第三季度实现销售1,078MWh,同比增长156.06%。前三季度公司销量增长主要系:国际家储传统市场持续复苏,新兴市场的业务持续开拓;国内外工商业储能业务得到突破性增长;钠电和共享换电电池等业务增长,其中钠电实现销售超过100MWh,共享换电电池实现销售超过400MWh。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通知,2025年4月22日中兴新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75.97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中兴新拟自2025年4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含2025年4月22日已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证券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中兴新出具的《告知函》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6月16日,中兴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兴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61,339,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中兴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8,607股。中兴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61,454,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韦在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举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韦在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举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韦在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举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建武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5,208,264.47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8,074,896.62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以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7,133,367.85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5,208,264.47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人民币25,208,264.4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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