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予以废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对《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制定、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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