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月 22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说明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名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条款中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下文黑色部分为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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