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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比较期2024年三季度利润表相关项目已经进行追溯重述,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贺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6日下午4: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

  电话:010-57682700

  邮箱:broadv@bohui.com.cn

  联系人:陈贺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洁茹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洪太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洪太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洪太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洪太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其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太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洪太海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洪太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洪太海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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