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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63版)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D63版)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文字表述优化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将“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修订内容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上述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备案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及制定情况如下:

  

  以上制度中《博汇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博汇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博汇科技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博汇科技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博汇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博汇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博汇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博汇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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