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情况说明:公司民爆业务前三季度业绩同比有一定增长,受非民爆业务影响,公司总体业绩水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是: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因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业绩有所下降;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年三季度因长账龄应收账款大幅减少而冲回大额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业绩同比下滑;3、公司上年同期收到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计划资金1,000万元,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余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5临03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职工监事简新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由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工作指引》等制度将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5临03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其他说明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信息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5临03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洪余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内部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能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基于此,公司对涉及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制度情况如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优化考核结构、强化绩效联动,对《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提请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临03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和10月24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206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1月10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7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郭辉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2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5临03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内部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工作指引》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71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