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即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股本和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基于此,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相关新制度。除制度的内容修订外,本次制度修订工作还包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搭建ESG管治架构,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相应修订《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增加ESG相关职责,修订后名称调整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及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和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加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其中,公司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1)调增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7,925万元;2)调增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额度575万元;3)调增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额度50万元。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实际情况,且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汪建先生、牟峰先生、余德健先生、刘龙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施行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完成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75,670.91万元。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701.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因业务发展需要及采购需求增加,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吴晶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2,456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779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5,280万元,其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出租房屋、出租设备业务、其他收入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97万元。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刘龙奇、余德健、朱岩梅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基于关联方体系范围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与部分关联方企业调整业务量的情形,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中调增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额度590万元;调增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额度30万元;调增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额度1,603万元;并对其他支出业务的额度进行内部调整。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刘龙奇、余德健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包括:1)调增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7,925万元;2)调增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额度575万元;3)调增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额度5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金额连同本次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情况
注1:“华大基因”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2:“华大科技控股体系”指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控股”)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变动的关联方信息如下:
(一) 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定。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增加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实验室自动化设备、测序试剂、建库试剂及配件等,主要系国内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该关联方针对国产测序平台的市场推广力度增强,故需向公司增加采购相应物料、设备等,以进一步拓展及深化其全球市场布局,为全球客户提供精准医疗检测服务和多组学科学技术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自动化设备,主要系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加大基于国产测序平台的技术与产品研发,为全球客户提供基因鉴识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及产品服务,因此其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增加。
2、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增加提供售后服务,主要系提供日常设备维修、安装、维保、培训等相关服务,此类服务为销售基因测序仪、实验室自动化设备等产品的配套服务,因此增加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增加提供服务,主要系向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注册服务及委托研发服务等,申报资料编写、注册检验指导、临床试验咨询服务、协助与审评部门沟通、基于Cyclone平台EGFR&ALK应用检测试剂盒设计开发及验证等相关服务,因此增加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增加房屋出租,主要系向其提供出租员工宿舍、物业水电等服务。本次出租房屋系公司名下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员工公寓A1栋,关联方基于员工工作便利性考虑,将其作为员工宿舍或客房使用。由于当前部分非华大科技控股体系的员工转岗至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因此华大科技控股体系的员工住宿需求增加,导致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有所增加。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必要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同时系相关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设备、试剂等产品、设备售后等服务及租赁公司房屋,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经营需要开展的,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实际情况,且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七、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八、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智造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455.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75,670.91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2,701.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19,475股,发行价格为8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2,231,830.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677,388.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4,554,442.02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28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70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施行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完成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75,670.91万元。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701.27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701.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2,701.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相关法规要求,对以前年度涉及的不确定性的税务争议风险计提了相应的税务风险拨备。
2025年上半年,境外当地税局裁定结果最终落定,其追征税款的可能性极小,本公司对相应的税务拨备进行冲回处理。由于其性质特殊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因此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晨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晨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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