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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全部为通讯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一、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4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资料,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伟秋先生,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健锋先生,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明明女士,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量公司当年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配置、承担的工作量以及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集团公司审计费用为5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下降超过20%,下降的原因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基础,结合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3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30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文件。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通过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45。

  3、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1月7日16:45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小强、李丹娜

  联系电话:020-81514020  传真:020-81503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511340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8”,投票简称为“珠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对本次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依照委托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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