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99版)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的涉及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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