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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科技创新债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2、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品种及债券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4、票面利率:具体的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以及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情况综合确定。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4、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并根据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本次债券申报、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本次债券的信用增进和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本次债券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事项(如需);

  7、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上述授权自本议案事项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机关注册后方可进行。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订单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结算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紧密相关,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特别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美元、欧元、日元等多币种的交易,近年来受汇率波动影响,外汇敞口风险较大。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订单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 主要涉及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2、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 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 授权事宜: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价格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单位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的变动可能较大,可能因标的汇率等的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将给公司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合同条款如不明确,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汇率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5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11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wwxs.waferworks.com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7843535

  邮箱:ir@wwxs.waferwork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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