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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 MTN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2年3月29日设立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根据存续票据到期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发行人于2025年10月23日、24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票据,发行金额合计2,500万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27.05亿美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国际、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契据》,中信证券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2025年10月23日、24日,发行人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票据,发行金额合计2,500万美元,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人在其中票计划下发行中期票据,实际用途为补充担保人集团的营运资金。被担保人CSI MTN Limited是公司为境外债务融资专门设立的票据发行主体,执行公司和担保人的融资决定,公司通过中信证券国际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根据该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司库共同组成获授权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全权办理发行相关的全部事项。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符合该议案所述目的和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中信证券国际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票据的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46.94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3.0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报告由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本报告中,“报告期”或“本报告期”指2025年7-9月,“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母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变动比例”为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的变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共669,445户。其中,A股股东669,311户,H股登记股东134户

  注2: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其中434,311,604股作为登记股东持有,205,871,000股通过港股通持有),合计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6,764,912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5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5,035,5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946,433股,占比8.54%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6: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7: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分支机构变更

  本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1家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39家分公司、198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华南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将惠州惠沙堤二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惠州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华南拥有10家分公司、41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期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完成1家期货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期货拥有47家分公司、4家期货营业部。

  中信证券国际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完成1家分行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国际拥有4家分行。

  (二) 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在开展逆回购交易时未依约支付资金款项。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于2019年10月10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开源证券支付人民币13,130万元回购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19年10月30日案件受理。本案于2020年7月31日开庭审理。2020年11月23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支持中信证券华南提出的主要仲裁请求。2020年12月7日,中信证券华南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5年7月30日,因案涉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案件结案。

  (三) 其他

  受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2025年9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3号)。山东证监局指出,济南分公司员工存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前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且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为,反映出济南分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管理不到位。公司已督促济南分公司就山东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华夏基金业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的股东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持有华夏基金27.8%股权,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之控股股东IGM Financial Inc.将于近期刊发其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其中将载有华夏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基于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公司对华夏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2025年7-9月,华夏基金实现净 利润人民币86,582.21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夏基金母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30,068.21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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