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申请办理。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长批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二)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的1%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与所属公司、所属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947,208.96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174,975.22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73,542.44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1,991.96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9,501.34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17,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0%、总资产的18.07%,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548,51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5%、总资产的14.37%;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9,50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总资产的0.74%。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