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孔德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八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出售西南铜业王家桥厂区部分资产事项
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铜业)老装置于2023年12月30日开始有序停产,王家桥厂区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西南铜业王家桥厂区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3,950.48万元,挂牌底价为23,986万元。经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最终意向受让方成交价格为44,700万元,对应公司的资产成交价格为44,674.24万元。本次转让资产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8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西南铜业王家桥厂区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资产已完成资产交割。
2.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
为优化铜冶炼产业布局,在四川省凉山州就地形成完整的铜采、选、冶产业链,公司与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工投)拟共同出资组建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公司现金出资30,000万元,持股60%;凉山工投现金出资20,000万元,持股40%。本次投资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公司铜冶炼就地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开拓成渝等地区的销售市场,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凉山铜业有限公司已在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新设登记。
3.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云南铜业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5年5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相关议案,2025年7月2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8月6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及相关议案。8月20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9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10月15日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市场法评估资产减值补偿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即公司股东云铜集团对凉山矿业拉拉铜矿、红泥坡铜矿业绩承诺由合并承诺改为分开承诺,同时增加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减值补偿承诺,并就前述事项公司与云铜集团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2025年8月7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等相关公告、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孔德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八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孔德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八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孔德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八妹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面临的风险与困难等相关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孔德颂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洪波先生,独立董事纳鹏杰先生、韩润生先生。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制造部、装备部(数字化管理部)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约调研”小程序搜索“云南铜业”,参加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9日12:00时前,通过“约调研”小程序,以提问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进行提交。公司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5年8月27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和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打造稀有金属产业链延伸的平台。其中,云南铜业以现金出资3亿元,持股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24 日,公司与中铝集团、中国铝业、驰宏锌锗及中铝资本就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事项正式签署了《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甲方:中铝集团
乙方:中国铝业
丙方:云南铜业
丁方:驰宏锌锗
戊方:中铝资本
(二)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地、经营范围和出资安排
1.公司名称:中铝乾星(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铝乾星”,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4.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注册资本及出资
1.中铝乾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2.中铝乾星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如下:
(1)甲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对应25%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2)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其中,乙方以其所持有的高纯镓产线(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3)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4)丁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其中,丁方以所持有的驰宏锗业全部股权(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5)戊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25亿元(对应15%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3.出资安排
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缴出资3.75亿元;乙方应以高纯镓产线和现金形式向公司合计实缴出资3亿元;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缴出资3亿元;丁方应以驰宏锗业股权和现金形式向公司合计实缴出资3亿元,戊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缴出资2.25亿元。
(四)费用承担
(1)中铝乾星设立期间产生的设立费用由各方先行垫付。
(2)中铝乾星设立成功,各方为设立中铝乾星发生的必要费用列入中铝乾星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中铝乾星承担。
(3)中铝乾星不能成立时,因设立中铝乾星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全体出资人向有关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各出资人之间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具有审批权限的机构批准后且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1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答复,并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需要一定时间,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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