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拟以直租或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不超过3年,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将无偿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协议。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3、成立日期:2004-07-09
4、注册资本:823,530万元人民币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6、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7、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8、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海通恒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7KX8XP45
3、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1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王子璇
7、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4组99号
8、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云数据100%股权,四川云数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川云数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川云数据本次以直租或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融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前述交易标的为四川云数据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融资主体: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设备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合同类型:直租或回租;
3、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不超过3年;
4、担保措施:
(1)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及其配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5、租赁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暂未与海通恒信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四川云数据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将分别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暂未与海通恒信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八、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四川云数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事宜。
九、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利用其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四川云数据对相关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四川云数据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用,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四川云数据无偿提供担保是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9,94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46%;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480.34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9%。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一、 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累计为14,857.68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并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以直租或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将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十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以直租或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将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2.00、3.00、4.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5年11月7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沛如
电话: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5、注意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7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7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控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风控总监徐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风控总监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2月12日,离任后徐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珍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徐珍女士担任公司风控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对徐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7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学宁先生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7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钱学宁 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钱学宁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5-07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的告知,获悉王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798,231股计算所得。
2、 本公告中合计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主要用于王刚先生补充流动资金。
2、 王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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