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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142版)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说明

  1.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条款仅涉及将“或”调整为“或者”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阿拉伯数字替换成大写中文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删除内容):

  

  (下转C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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