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丰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海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丰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海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47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机电财务公司为登康口腔及其控股的公司(以下简称“各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机电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间接控股的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向志勇、李江一回避表决。公司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靳景玉、黎明、郭强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需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机电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从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三)机电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注: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机电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机电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五)履约能力分析
机电财务公司是经金融机关机构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登康口腔同意机电财务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登康口腔视其自身需要可选择从机电财务公司接受以下部分或全部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可将资金存入在机电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机电财务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根据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非融资性保函等信贷业务。
3.其他金融服务:
机电财务公司按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要求,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等。
(二)服务原则
1.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以灵活有效地部署及管理财务资源,提高资金收益,并无任何从机电财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2.机电财务公司承诺,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机电财务公司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同期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的条件。
3.登康口腔和机电财务公司的合作应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和规定。
(三)服务价格及定价原则
机电财务公司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其利率或收费标准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
存款利率范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四)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的综合授信可循环使用,总额度(含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机电财务公司为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与机电财务公司发生的各类金融业务,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交易额度。
(五)风险控制
1.风险控制措施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机电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3)机电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求。
(4)登康口腔有权定期取得并审阅机电财务公司的半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机电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5)机电财务公司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登康口腔,积极配合登康口腔处置风险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登康口腔资金安全。
2.若机电财务公司发生本协议约定的风险触发情形,登康口腔有权立即暂停新增存款,并于两(2)个交易日内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将存款敞口缩减至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的50%以下。同时,登康口腔将在风险触发后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并提交登康口腔股东会审议,如未通过登康口腔股东会审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所述的风险触发情形如下:
(1)机电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的情形:从事除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外的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2)机电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机电财务公司主要股东无法落实对机电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3)机电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
(4)机电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机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财务公司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
(6)机电财务公司或登康口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7)机电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其他可能对登康口腔存放资金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带来安全隐患的任何事项。
(六)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于登康口腔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及新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机电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机电财务公司暂未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机电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机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协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登康口腔与机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48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二)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 特别说明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5年11月7日16:0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dencar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祥思 联系电话:023-67015789
传真号码:023-67012679-2686 电子邮箱:ir@dencare.com.cn
(五)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28”,投票简称为“登康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二)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45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25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14: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邓嵘、赵丰硕、向志勇、李江一、独立董事靳景玉、黎明及职工董事龙唯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张力及独立董事郭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邓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程序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与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现金管理及融资渠道,同意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关联董事向志勇、李江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同意《在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向志勇、李江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进行了解和评价,整体风险可控,同意《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向志勇、李江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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