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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7.50%,主要原因为铜、金等贵金属价格上涨(尤其是金价涨幅较大)使得公司覆铜板、铜球、铜箔、金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而公司销售端的产品涨价具有滞后性,造成公司利润被侵蚀。四季度,公司将采取积极与客户协商调价、进一步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并加强对主要原材料的库存管理等举措提升盈利能力,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业绩将得以改善。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PCB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厂区相邻地块约63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公司厂区现有部分地块投资23.40亿元建设印制电路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23,092.2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公告》。2023年,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965.00万元的价款取得公司厂区相邻地块41,953.95㎡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尚未投产。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以2023年4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3.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2023年10月12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7,500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满足归属条件。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8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5,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双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双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授权,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9,188,422.44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18,842.24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5,506,862.55元,并扣除2025年内现金分红金额14,948,476.8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7,827,965.95元,股本基数为151,139,968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1,726.96万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截至2025年9月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82.80万元(按母公司数计算),均为正值;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4.51%(不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1,856.62万元(不为负数),满足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为2,242.27万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分红权须剔除),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8%,未超过股东会授权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3,030.67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充产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42.6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00%。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

  (一)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三季度,因对客户提起诉讼、发现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原因,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0.84万元,收回前期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金额69.22万元。

  3、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3.48万元。

  (二)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9.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042.64万元、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减少1,042.64万元(不考虑所得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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