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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主要从事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余年的产业深耕,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军的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数码转印纸和描图纸生产企业。为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夯实发展基础,公司在湖北省汉川市、江西省湖口县、湖北省武穴市进行了相应的规划建设,现将所涉及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汉川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五洲特纸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及《项目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二)》,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173亿元。

  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汉川市新河镇纸品产业园投资建设浆纸一体化项目。把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现已更名为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湖北)”)。并陆续成立了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热力”)、汉川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景星”)、五洲特种纸业(汉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汉川)”),以配套实施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0日、2023年5月30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江西省湖口县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

  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9月更名为江西引领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引领”)的股东赵磊、赵晨佳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江西引领100%股权,江西引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引领投资42,374.26万元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公用码头工程项目”)。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引领本次追加投资44,224.52万元,用以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本项目合计投资86,598.78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3日、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江西省湖口县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和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投资29.40亿元,建设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浆纸一体化项目补充协议》,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660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230亿元人民币。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区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随后设立了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陆续成立了黄冈祉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祉星”)、黄冈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祉星热力”),以配套实施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进展情况

  (一)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公司已在汉川市设立了五洲特纸(湖北)、湖北祉星热力、汉川景星、五洲特纸(汉川)等全资子、孙公司运行该项目。具体注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4-020)。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自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五洲特纸(湖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鄂(2025)汉川市不动产权第00119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8,421.00平方米。

  五洲特纸(湖北)已取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A420984S2025-0799,取水量1,639万立方米/年。

  五洲特纸(湖北)已取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984-04-02-478977,项目名称:15万吨/年造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五洲特纸(湖北)已取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出具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15万吨造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函[2025]32号),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

  3、项目建设情况

  (1)五洲特纸(湖北)

  ①五洲特纸(湖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五洲特纸(湖北)浆纸一体化项目其中2条特种纸生产线于近日展开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洲特纸(湖北)浆纸一体化项目已有4条工业包装纸、2条特种纸产线投入生产。

  (2)湖北祉星热力

  湖北祉星热力动力中心项目为五洲特纸(湖北)浆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的燃煤供热系统。项目进展情况如下:300t/h燃煤锅炉生产线已展开运行。

  (二)江西省湖口县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

  1、公司注册情况

  江西引领具体注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自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引领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未发生变化。

  3、项目建设情况

  江西引领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水域工程施工按计划有序正常推进,桩基基本完工,引桥施工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下横梁、上横梁的施工。

  (三)江西省湖口县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000万元,由五洲特纸出资人民币188,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自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洲特纸(江西)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五洲特纸(江西)已取得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04292025GG0060547号,建设规模23,423.12平方米。

  五洲特纸(江西)已取得湖口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收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通知》(湖安评备工字[2025]11号),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生产。

  3、项目建设情况

  五洲特纸(江西)年产60万吨化学浆项目前期手续及相关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目前预准备土建施工。

  (四)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公司已在武穴市设立了黄冈祉星、黄冈祉星热力等全资子公司运行该项目。具体注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自公司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3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湖北)与广发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2025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湖北);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10,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广发银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广发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五洲特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湖北)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2025年6月30日,五洲特纸(湖北)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7,335.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1.64%,对外担保余额为459,438.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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