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98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8月26日,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并已将该笔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再次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同时将该笔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就上述全部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96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现根据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进度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变化,公司拟分别调整两项关联采购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中向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的预计金额增加20,000万元,向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采购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预计金额增加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原因:
2025年受全球大宗商品供需偏紧、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及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金、银、铜等金属价格呈现持续震荡上行态势,金属价格的持续上涨直接推高了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在采购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及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等各类金属矿时,单位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同步上升,导致公司与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4426L
成立时间:1997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注册资本:50194.195842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光集团资产总额27,612,570,406.95
元,负债总额21,450,494,653.67元,净资产6,162,075,753.28元,资产负债率77.68%;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3,609,281,555.16元,净利润1,005,174,632.5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豫光集团资产总额29,734,778,567.24元,负债总额23,090,618,026.28元,净资产6,644,160,540.96元,资产负债率77.66%;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2,869,265,980.55元,净利润614,778,041.64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58377389H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光锌业资产总额5,511,251,449.25
元,负债总额3,771,138,073.58元,净资产1,740,113,375.67元,资产负债率68.43%;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8,452,679,226.00元,净利润290,114,166.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豫光锌业资产总额5,909,190,583.23元,负债总额4,036,064,622.27元,净资产1,873,125,960.96元,资产负债率68.30%;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553,889,212.99元,净利润200,622,689.3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持有其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金、银、铜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金价、银价、铜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物中含铅、金、银、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
至202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30、14:30至16:30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二)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 雨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94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属于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三季度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红强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且长期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豫光集团签订了互保框架协议。根据互保框架协议,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此次互保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现公司拟为关联方豫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就其在两家银行即将到期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一是豫光锌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的现有授信即将到期,公司拟为其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35,000万元担保,双方重新签署担保合同后原担保合同自动解除;二是豫光锌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现有授信即将到期,公司拟为其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30,000万元担保,双方重新签署担保合同后原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已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豫光锌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1,300万元,其中,豫光集团61,500万元,豫光锌业159,800万元;担保余额为141,571.75万元,其中,豫光集团49,938万元,豫光锌业91,633.75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1、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豫光锌业提供担保,此行为基于与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互保关系。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无)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为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通过建立互保关系,起到增信的作用,增强整体融资能力,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双方存在互保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豫光锌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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