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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2022-2024年延期支付薪酬兑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明成先生、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7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上年同期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注2:上表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93,687,833.35元后,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7,050,303.88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由于2025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度期末和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1、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减少;

  2、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应收货款增加;

  3、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增加;

  4、本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存货增加;

  5、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6、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末结构性存款较年初增加;

  7、本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分期收款的工程项目款项应收款增加;

  8、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信达智慧科技园在建工程增加;

  9、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末一年以上的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减少;

  10、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银行借款;

  11、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减少;

  12、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13、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预收货款增加;

  14、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

  15、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偿还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主要是部分一年内的长期借款到期后借入新的长期借款;

  17、本报告期末预计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减少;

  18、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末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减少;

  1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20、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21、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22、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2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取的违约金收入减少;

  2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赔偿金等损失增加;

  25、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

  26、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供应链业务的资金净流出增加;

  2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支出同比减少;

  28、年初至报告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汇率波动的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502,378.5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978,242.54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7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43.03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市场价格下跌,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43.03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6.47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33.3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280.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216.56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89.76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7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6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15,6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本”)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7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本”)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96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个月。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及无条件保函》,为全资子公司济南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通福”)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3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启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98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超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9,282.34万元,负债总额27,034.35万元,净资产82,247.9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54,980.18万元,利润总额5,001.73万元,净利润3,764.6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0,286.08万元,负债总额83,066.59万元,净资产47,219.4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92,994.67万元,利润总额4,473.28万元,净利润3,359.68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4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保险经纪业务;洗车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140.36万元,负债总额6,637.00万元,净资产1,503.3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736.71万元,利润总额243.28万元,净利润182.8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109.26万元,负债总额5,400.54万元,净资产1,708.7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319.03万元,利润总额273.00万元,净利润205.35万元。厦门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五金、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仓储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733.80万元,负债总额7,743.03万元,净资产990.7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036.13万元,利润总额-236.40万元,净利润-178.9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831.41万元,负债总额3,840.51万元,净资产990.9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540.94万元,利润总额0.17万元,净利润0.13万元。福建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595.94万元,负债总额6,868.43万元,净资产-1,272.4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7,309.42万元,利润总额-586.04万元,净利润-582.9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454.88万元,负债总额6,015.26万元,净资产-1,560.3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9,311.96万元,利润总额-300.87万元,净利润-287.89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济南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注册地: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与二环西路交界处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汽车维修。批发、零售:汽车配件、轮胎;二手车交易;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代办汽车挂牌、年检;汽车租赁。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612.69万元,负债总额3,880.17万元,净资产-1,267.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946.24万元,利润总额10.53万元,净利润-40.49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74.64万元,负债总额3,639.82万元,净资产-1,465.1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603.18万元,利润总额-174.83万元,净利润-197.70万元。济南通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昌路167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涂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二手车经纪等。

  股权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60%股权,塞尔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617.56万元,负债总额6,843.04万元,净资产774.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382.29万元,利润总额-47.98万元,净利润-29.5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508.17万元,负债总额9,805.06万元,净资产703.1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764.72万元,利润总额-69.84万元,净利润-71.41万元。信达启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厦门东本、福建东本、国贸福申、济南通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安、信达启明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403,585.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56%,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616,414.4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588,966.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52%。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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