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冠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冠捷先生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冠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冠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李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159-3644
电子邮箱:ir@aute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二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李律先生简历
李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历任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证券操作主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部高级主管、业务经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母公司本期发生股份回购手续费79,696.73 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浩添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浩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浩添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8.00元/股,授予数量由9,769,600股调整为14,556,703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丹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3)。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5、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并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22,759,696.00元(含税),转增218,304,50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70,183,176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1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82,932,692.98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3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3.29-0.50)/1.49-0.58=8.00元/股;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8.00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未归属的授予数量由9,769,600股调整为14,556,703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4,556,703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23日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4,556,703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三)《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足额归属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71,959股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四)《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数量为6,302,998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10月19日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4,556,703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三)《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四)《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03名激励对象归属6,302,99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境外投融资及运营能力,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正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H股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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