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217,298.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1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31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在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之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审慎考虑及综合评估,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7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9: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7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蒋丽丽
电话:021-50818259
邮箱:info@xf-pharma.com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6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母兰英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母兰英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翠翠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梁翠翠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梁翠翠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普华永道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邀请选聘,拟变更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普华永道、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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