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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除董事陈洁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陈洁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原因详见《关于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陈洁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陈洁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具体原因详见《关于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报告期初增长44.13%,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外投资;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83.51%,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报告期初下降56.7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前期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报告期初下降33.1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前期税款;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报告期初下降47.59%,主要系前期已背书未到期票据于本报告期到期,终止确认;

  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2.37%,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65.63%,主要系应收款项新增,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5.32%,主要系公司内各纳税主体盈利水平波动及税率不同,综合计算所得税费用减少;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6.33%,主要系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支付的间接费用及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65%,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1.36%,主要系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借入的银行借款减少、偿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协议转让事项

  2025 年 1 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伍静女士与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伍静女士将其持有的 79,632,7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5%)转让给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5年7月30日,伍静女士与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青云数科承诺,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青云数科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关于《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事项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李建伟先生持有的公司39,758,982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再委托给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森”)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李建伟先生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姜天武先生放弃的101,088,49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将恢复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减少至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长沙金森不再是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姜天武先生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易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737股,姜天武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01,183,22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本次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沙金森,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富先生;本次变更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姜天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云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姜天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云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 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提案2、3、4属于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提案1、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5年11月1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8:30-11:30,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

  邮政编码:410205

  4、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5、 会议联系电话:0731-82848012;传真:0731-82848945

  6、 邮政编码:410205

  7、 联系人:吴文文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7”,投票简称为“梦洁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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