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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0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蒋宁先生、张勇先生、阮爱翔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谦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示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各位董事辛勤付出,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鸿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法定代表人。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2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阮鸿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245,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阮鸿献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鸿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刘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刘琼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理学学士。2002年7月起至2025年8月,曾就职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健民国际有限公司、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5年8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年10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零售与电商中心总经理,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蒋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宁先生任职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蒋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1997至2001年昆明医学院药学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至2005年,在云南植物药业担任华北区销售经理,先后从事了生产、QA、GMP认证、华北区销售等工作。2005年至2007年,在惠州九惠药业担任全国商务经理。2007年至2018年,在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新特药营销中心商务经理、产品开发部经理、采购副总监兼任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采总监,负责商品、采购、处方药、质量管理等事务。2019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23年11月22日起,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张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5,5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爱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23 年3月至2025年7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7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阮爱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刘琼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阮爱翔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爱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超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龙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硕博学位,云南财经大学教授。199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林业经济管理系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20年8月至2025年4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

  刘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丽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施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2009年8月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审计、会计、资产评估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施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施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9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提名阮鸿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名阮爱翔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被提名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提名龙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刘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施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投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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