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号)、《关于对盛家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4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索菱”)在成都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索菱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索菱”),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无锡索菱自有资金出资,无锡索菱持有其100%股权。截止目前,成都索菱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总授信融资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建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向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非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3)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年利率3.9%,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年担保费率1%,即担保费用1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4、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约定,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汤和控股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318,536,917.22元,汤和控股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31)。
5、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查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0年6月13日、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处于冻结失效状态。另外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目前广东索菱不动产(厂房、土地)无抵押、无查封。上述子公司股权冻结失效及房产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6、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7、2025年5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全资孙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全资孙公司索菱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99,077.50万元。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1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6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7.1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5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5)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2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50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1877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6877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6)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7)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1,770,40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75,00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55,400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增加为863,700,6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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