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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612,030.7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5,149,936.5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673,542.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85,673,542.15元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5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5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重点人群增值税减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持续坚持战略定力,聚焦研发创新与智能制造升级,深化数字化改革与智能制造应用,构筑品质壁垒;聚焦核心品类,大力研发创新,打造系列爆款新品,推动魔芋等核心产品在东南亚市场表现亮眼,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深耕全渠道布局,拓展高价值渠道,抢占市场高地,魔芋品类已实现全渠道、全球布局。渠道与品牌协同发力,国内市场构建电商与线下全渠道矩阵,同频共振,推高“大魔王”品牌势能。海外市场以自有品牌“Mowon”打通当地主流渠道,根据当地消费者口味研发本土化产品,逐个打造根据地市场,为全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72,779,679股扣减1,050股后272,778,629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2,778,629元。本年度不送红股。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权益分派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3、2025年减持相关事项

  (1)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副总经理黄敏胜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997,7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7%。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公告》,公司前述减持方案实施完毕。兰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04,600股,剩余86,538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再减持,其减持计划已完成;杨林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04,750股,其减持计划已完成;黄敏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26,000股,其减持计划已完成;张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5,875股,其减持计划已完成。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持股5%以上股东张学文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5,455,5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副总经理李汉明先生、财务总监杨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9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其中:李汉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70,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杨峰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26,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前述减持方案实施完毕。张学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705,000股,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750,572股,其减持计划已完成;李汉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70,875股,其减持计划已完成;杨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6,200股,剩余50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再减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5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5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

  2、基于上述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612,030.7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5,149,936.5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673,542.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85,673,542.15元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0股,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272,779,679股扣减1,050股后272,778,629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111,451.60元(含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0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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