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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账户——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回购账户报告期末持有普通股数量12,621,627股,持股比例4.1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中期票据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了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784号),通知书称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公司治理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关联方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科创” )、上海风范晶樱工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晶樱”)共同对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锦瑞” )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11,666.6667万元,其中,唐控科创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6,666.6667万元,增资后持有康达锦瑞40%的股权;风范晶樱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持有康达锦瑞30%的股权。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康达锦瑞原股东对唐控科创和风范晶樱增资部分将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截至目前,康达锦瑞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康达锦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项目进度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与腾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向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上海康达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9,799.02万泰铢,腾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0.98万泰铢。本次增资完成后,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万泰铢增至10,000万泰铢,双方持有股权比例不变。

  3、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27,540万元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微” )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中科华微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中科华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权交易的前两期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成,交易各方将根据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4、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与北一半导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一半导体)及其股东北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YU UNYONG(韩国籍自然人)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北一半导体不低于51%的股权,取得其控股权,具体投资方案和投资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尚处于尽职调查阶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交易进展情况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2,698,814.08元,转回或转销合计103,556,897.18元。其中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合计62,048.40元,收回已核销资产146,836.76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8,888,599.41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7,160,028.43元,转回55,768,308.28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4,231,866.94元,转回25,805,913.5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729,400.00元,转回9,193,853.00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50,994.38元,转回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56,665.58元,转回0元,信用减值损失合计86,760,880.47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169,858.75元,转回3,985,011.27元,资产减值损失11,184,847.48元。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62,048.4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收回已核销资产146,836.76元。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888,599.41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9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2025年1-9月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2,698,814.08元,转回94,753,086.13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62,048.40元,收回已核销资产146,836.76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8,888,599.41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97,945,727.95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0年11月23日和2020年12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47,400股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现更名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752%。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7月20日和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已全部解锁,累计减持426,600股,剩余股数520,800股,剩余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17%。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被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尚未全部出售。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4日。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仅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进行展期。除此之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更。本次展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公司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8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康达新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628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康达新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环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累计金额为129,123,581.01元,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123,581.01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16号)。2022年8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129,123,581.01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8日——2024年12月7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整。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935.42万元,未使用金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05%,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5 年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历年手续费支出及结项补流支出;

  注2: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尚在建设中,募集资金需继续投入;

  注3: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是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变更增加部分施工内容导致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预计金额,超出的173.12万元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14,250.00万元。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注1: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自2025年1月初正式投产,当月已实现产能,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即2025年1-6月,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项目承诺效益来源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预计的完全达产的年均收益。

  注3: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自2025年1月初正式投产,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达到满产状态,故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0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1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姚其胜、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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