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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78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接D178版)

  

  二、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

  《公司章程(修订稿)》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上述序号1-8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制定后的治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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