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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3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929,260份;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1,134,350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94,194份。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到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94,194份股票期权;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达成,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6,602,910份股票期权。本次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50,726,364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726,364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44.57万份。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94.5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5.59万份。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3年5月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2.30万份。

  10、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7,811,354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1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84,526份,行权价格为1.55元/股。

  11、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980,216份,加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811,354份,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两次合计21,791,570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28,544份,行权价格为1.55元/股。

  12、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5元/份调整为1.52元/份。

  1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6,691,558份。

  14、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2元/份调整为1.49元/份。

  1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50,726,364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部分55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73名(其中1人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及第二批预留授予)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929,260份予以注销。

  (二)行权期内未完成行权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1,134,350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94,194份。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194,194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5〕16703号】,公司2024年度集团层面、数字板块、泵业板块业绩考核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上述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6,602,910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726,364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50,726,364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利欧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897,212.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163,941.58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70,999,406.2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101,025,013.81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5年12月7日,公司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息需将其持有的45,779,220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132号】,裁决迹象信息向公司交付45,779,220股公司股份,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此,迹象信息持有的45,779,220股公司股份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

  4、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78,236,043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45,779,220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45,779,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外,鉴于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及迹象信息持有的应补偿股份45,779,220股后的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8,236,043股,按公司总股本6,771,778,70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78,236,043股及迹象信息持有的应补偿股份45,779,220股后的股本6,447,763,44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2,238,817.20元(含税)。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1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13楼利欧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

  联系电话:021-60158601

  传    真:021-60158602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A栋13楼

  邮    编:20006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1 投票简称:利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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