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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钟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惠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金融资产收益、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债务融资相关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2025年1-9月,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48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13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356.77亿元。

  (三)分支机构撤销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并加强资源整合,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公司撤销襄阳汉江北路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撤销情况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未决诉讼和仲裁程序(含子公司,不含为客户权益案件及第三方代起诉案件)涉案总金额为14,843.80万元。

  (五)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规定直接适用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涉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9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董事变动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吴柏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林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段一萍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召开第七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许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9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4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50,170,7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7月10日、10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6月,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1,167,279.95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与拟分配现金总额略有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所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7月22日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合计派发306,616,448.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10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钟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惠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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