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5-07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0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34号融城优郡A4栋写字楼)1707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崔铠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崔铠先生、独立董事苏自立先生、独立董事刘志强先生、独立董事相恒来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巩明先生均现场参会;董事兼总经理李扬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崔铠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王自立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相恒来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5-08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5-08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5-08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与分析,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884.76万元;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508.7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2025年第三季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31.66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因应收账款收回减少坏账准备39.84万元,第三季度共计减少归母净利润993.19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653.09万元,因收回其他应收款相应冲减以前年度按单项及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256.78万元,第三季度共计减少归母净利润512.68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无新增存货跌价准备,同时销售后转回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12.09万元,增加归母净利润126.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冲减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使得公司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376.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1,379.15万元。公司1-9月份,因计提及冲减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3,936.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1,527.8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崔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储利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2、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新增开工面积;无新增竣工面积。
3、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销售情况: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1)自持房地产出租情况
2)租赁房地产出租情况
注:出租收入包含租金收入、停车场收入、多经营点位收入、仓库出租收入、中庭场地租金收入及户外场地租金收入及综合管理费收入等。
5、2020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1家下属公司的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公司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工作。平阳银泰、杭州海威、苍南银泰、杭州云泰、宁波泰悦、淄博银泰、黑龙江银泰、台州置业、哈尔滨银旗共9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宁波银泰、北京房开2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相关股东推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续工作。
6、2022年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4家下属公司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昆明城海等11家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款和债权款,合计约44.46亿元,收回东方柏丰股权款2.5亿元、债权款5.06亿元,并与最终资产受让方完成股权交割;其中,昆明城海、西安东智、云城尊龙、云尚发展、杭州萧山、东方柏丰、陕西秦汉新城、西安海荣实业、西安海荣青东村、海南天联华共10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台州商业、海南天利发展、杭州西溪、宁波奉化4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海南天利发展、宁波奉化未完成股权交割。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后续实施工作。
7、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泰商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由许斐变更为李想。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巩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利群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5-08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故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重大资产重组后,将大部分房地产项目进行转让剥离,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明显上升。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关联方应收款项按无风险组合分类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对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根据公司业务性质,对于应收关联方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认定为无风险组合,对该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综合评估了关联方应收款项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参考了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标准,拟重新划分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类别: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对因经营状况出现恶化(企业进入停业、清算或破产程序、进入诉讼阶段且无可执行财产等情况),导致无法还款的关联方应收款进行单独判断,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②低风险组合: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未出现逾期或账龄未超过1年(含1年)的关联方应收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按1%计提坏账准备(余额百分比法)。
③正常风险组合:对逾期且账龄较长(账龄在1年以上),及失信人的应收款,判断其资产及经营状况后,如仍具备还款能力,则比照非关联方应收款,划分为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该部分款项及时关注关联方经营状况,如后期发现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转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前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表: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使公司2025年9月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156.15万元,净利润减少1,035.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63.97万元。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5年末的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披露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全年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后续影响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根据测算结果,本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调整的影响额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故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故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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