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2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9,806.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康楚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人民币83,000万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保康楚烽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3,000万元人民币,为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保康楚烽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保康楚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同时保康楚烽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60,746.39万元,担保余额为1,009,806.82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4%、47.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29,446.39万元,担保余额为989,179.62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58%、46.09%;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0.21%。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4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1.特种化学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油田、水处理、医药等领域的其它精细化学品和助剂,下同;2.农药产品包括草甘膦原药与制剂、百草枯原药与制剂、2,4-滴、烟嘧磺隆、咪草烟原药等,下同;3.肥料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复合肥产品,下同;4.有机硅系列产品包括DMC及下游深加工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3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13室
邮编:443000
邮箱:dmb@xingfagroup.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胡秋林
联系电话:0717-6760939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1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27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并相应删除“第八章 监事会”。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不再逐条列示。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0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失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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