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65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被担保人包括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17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275,344.63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207,077.9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3,541.0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不涉及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和2025年5月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6.5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4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5-25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17家控股子公司均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范围之内,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企业信息请见附件。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旗下参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5.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被担保方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62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7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63号)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制定、废止。
本次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分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废止《监事会议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63号)及相关制度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64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5-64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