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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63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包括在“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中新增“第三节 独立董事”和“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取消监事会架构并删除《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及该章节下所有条款、将“股东大会” 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将“经理、副经理”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进行逐项列示对照,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章程》。同时,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其他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办理因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一切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制定,其中原《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修订内容整合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内容整合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制度废止。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废止情况如下:

  

  上述 1-8、32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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