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则和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2、7-12、17、2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下转D2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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