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0、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1:30,15: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3、电子邮箱:ir@holyview.com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6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6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上述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0.2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中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362,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63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6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制定及修订的基本治理制度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6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冯君、陶永斌非职工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取消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规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条款的表述进行整体修订及细节完善。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故不再逐条比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部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