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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7日,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0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期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

  经查,你公司工资薪酬等事项需经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存在以控股股东审批代替内部决策的情况,独立性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张斌强作为你公司董事长,梁朝阳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主席令第 37号)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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