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文旅”)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2、截至2025年10月25日,环海湾文旅已累计增持金额为0.7亿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环海湾文旅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8,004,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本次权益变动后,环海湾文旅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1,02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环海湾文旅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环海湾文旅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4月25日)起6个月内,以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环海湾文旅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5日,环海湾文旅已累计增持金额为0.7亿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环海湾文旅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8,004,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增持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环海湾文旅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59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迟永杰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11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6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额度尚未使用。
2、公司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饮料”)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饮品”)71,999,000股股票(占海旅饮品总股本的89.99875%)为本公司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17凯撒03债券场外兑付协议》项下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债务未清偿,世嘉饮料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琼96执恢137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已质押冻结的海旅饮品71,999,000股股份及孳息。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8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做出拍卖公告,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世嘉饮料前期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案执行依据即公证文书之诉,法院一审判决暂未予支持,驳回相关诉求。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依法向海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
3、子公司重庆同盛2022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7月28日,重庆同盛收到终局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已确认重庆同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条款无效,其对相关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此,公司及子公司因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带来的重大或有负债风险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4、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青岛)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福建”)51%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1,683万元。国旅福建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变更名称为“福建省凯撒寰球旅游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36)。
5、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小港湾休闲海钓基地项目暨关联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凯撒海湾目的地(山东)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海湾”)在青岛市小港湾打造“休闲海钓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租赁海域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本项目投资、建设及市场化运营。凯撒海湾向关联方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青岛市小港湾的海域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2,680.49万元。本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约7,554.07万元(不包含关联租赁租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青岛小港湾休闲海钓基地项目暨关联租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6、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600万元收购(香港)国际食品服务有限公司(International Food Services Limited)所持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汉莎”)100%股权。青岛汉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变更名称为“青岛凯撒食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迟永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风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迟永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风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6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和解方案暨债权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和解暨债权重组基本情况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集团”)下属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原海航十六家关联航空公司(以下合称“海航系航空公司”)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于2021年3月31日对相关基础业务合作协议的继续履行事宜签署了15份系列《协议书》。根据系列《协议书》约定,确认海航系航空公司欠付公司子公司共益债总额合计为5.46亿元,并确认继续履行合同清单。
截至2022年4月,海航系航空公司未能按照前期《协议书》如期进行全额清偿,并新增继续履行合同项下逾期应付款项。为维护公司整体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于2024年12月收到一审判决。2025年1月,海航系航空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鉴于海航系航空公司作为公司重要及长期合作客户,为妥善解决上述纠纷并能继续保持业务的维系,在海南高院协调和主持下,双方同意和解。和解方案以一审判决金额为基础,综合运用现金、房产抵债、储值机票抵债的方式清偿一审判决所涉本金26,350.38万元,其中:现金清偿8,000万元、储值机票抵债13,316.19万元、房产抵债5,034.19万元,该等安排构成债权重组;此外,作为本次和解整体安排的一部分,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拟同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和解方案暨债权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98、2025-057)。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已与相应海航系航空公司正式签署全部《和解协议》及《储值机票抵债协议》《房产抵债协议》等附件;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亦已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海南高院就本案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司法确认。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已收到海航系航空公司支付的现金清偿款项共计8,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解暨债权重组取得进展,公司收到现金清偿款项,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整体和解方案暨债权重组的后续落实尚需一定周期,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协议具体执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
2、《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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