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5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5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000,000股增加至116,4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7、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21元/股调整为3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8、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1)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6,4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四)调整结果
1、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16.43-0.30=16.13元/股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16.43-0.30=16.13元/股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
2、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33.81-0.30=33.51元/股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5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6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与宁波迎凤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迎凤一号”)、宁波迎凤二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迎凤二号”)、袁儒鹏共同设立子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迎凤一号进行了1次交易,交易金额为6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人员配置、业务开拓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建设和完善,实施情况和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标的公司设立初期人员配置不足可能导致产品研发进展缓慢以及客户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市场需求不足或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宏观政策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要,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产业发展机遇,同时就新业务领域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形成长效激励体系,公司拟与迎凤一号、迎凤二号、自然人袁儒鹏共同出资设立博蓝克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1%;迎凤一号拟出资28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4%;迎凤二号拟出资6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0%;自然人袁儒鹏拟出资1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进先生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迎凤一号进行了1次交易,交易金额为6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迎凤一号由上海联安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公司部分骨干员工担任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进先生系上海联安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迎凤一号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关联方名称:宁波迎凤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EQUXA54R
3、出资额:10.40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安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进)
5、成立日期:2025年8月7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一路1号二层B-6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因宁波迎凤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9、截至目前,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博蓝克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机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交易各方依据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均以货币出资,并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及业务协同需要。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产业发展机遇,同时核心骨干员工参与投资,共享机遇,共担风险,是基于对公司具身智能机器人业务发展的理解以及公司业务布局的信心,有利于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公司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现阶段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有利于灵活配置资源,便于后续优化股权结构,吸引更多高端专业人才加入。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及业务协同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次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及业务协同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与关联方迎凤一号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德博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博”),公司出资60万元持有安德博60%的股权。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小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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