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5-06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5-063号公告及同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制度原文。
本次审议通过的各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5-06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6年(2018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1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债券代码“113519”。“长久转债”自2019年5月13日进入转股期,截至到期日,累计有480,397,000元“长久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43,493,251股,公司股本增加至603,507,251股。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如仅涉及将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以及条款编号等其他非实质性修订,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的共计10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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