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598,495.1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6,830,039.30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2025年第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0万元(含税),前三季度合计分红金额为9,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陆亚洲、独立董事罗勇君、陈双叶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亚洲先生主持,总经理王奕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时发布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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