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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50)。

  会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35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51)。

  会议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不超过20,331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52)。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5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经审计,中审众环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彬彬,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彬彬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3年收(受)行政处罚1次,未受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翔,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彬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荣举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期拟收费13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胜任能力,有着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35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数据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纪绍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8月9日、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见“六、其他事项”。

  (三)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11月11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858-3703046(传真)、15519814099

  邮箱:PJ600395@163.com

  邮编:553536

  联系人:孟令天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5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331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494.8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恒普公司以其持有的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恒普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331万元额度的融资,用于置换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剩余项目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授信条件,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恒普公司以其持有的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置换前期已提供担保金额,未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恒普公司置换贷款提供担保生效后,与该笔贷款起始相关的担保、反担保措施相应调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1月19日

  3.注册资本:87,520.89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谭代忠

  5.主营业务:煤炭开采与销售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90%,贵州省地质矿产开发院(原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股10%。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恒普公司资产总额231,715.74万元,负债总额206,434.9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280.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9%。2025年1-6月,恒普公司营业收入8,798.46万元,净利润-7,296.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恒普公司的融资进展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依法依规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恒普公司本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331万元额度的融资,融资期限5年,用于置换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剩余项目贷款,融资利率更低,可以有效降低恒普公司财务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根据金融机构授信条件,公司为恒普公司不超过20,331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恒普公司以其持有的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处于抵押状态,待恒普公司本次项目贷款置换清偿后解除抵押。根据四川立诚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川立矿评字〔2025〕046号),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在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2.97亿元,覆盖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置换前期已提供担保金额,未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恒普公司置换贷款提供担保生效后,与该笔贷款起始相关的担保、反担保措施相应调整。

  五、董事会意见

  会议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不超过20,331万元额度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发耳二矿(一期)采矿权抵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2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6%。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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