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sD0sebCPy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靖康、总经理刘亮、财务负责人黄蔚、董事会秘书厉扬、独立董事 李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D0sebCPy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312934
传真:0755-23009526
邮箱:legal@insta360.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7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批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0866万股,约占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万股的0.01%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8.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5.086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8)。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5、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7、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批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并同意以148.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5.086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7日
2、预留授予数量:5.0866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人
4、预留授予价格:148.9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7、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批次)不包含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批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批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并同意以148.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5.086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批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10月27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5.08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02.83元/股(2025年10月27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7626%、16.9738%(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 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授予条件已满足,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价格和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6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靖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7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148.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5.0866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三季度经营情况
2025年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业务多元化布局,在芯片定制及战略项目的投入金额较大,若剔除上述投入因素的影响,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指标较去年同期均实现提升。
(二)新业务情况
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与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公司计划推出两个无人机品牌,包括公司自有无人机品牌和与第三方共同孵化的影翎Antigravity全景无人机品牌。
截止目前,公司前述无人机品牌业务按既定计划顺利推进,其中影翎Antigravity全景无人机公测已进入尾声。初步预计影翎Antigravity全景无人机产品有望于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部分区域市场的试售,实际发售时间可能因供应链配套、国际物流、市场环境变化、测试结果优化等因素而进行调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蔚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