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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上证公告(股票)〔2021〕52号),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聘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因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持续督导机构仍需对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保荐与承销协议,聘任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中信建投签订保荐与承销协议,华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西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中信建投已委派李普海先生、王建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华西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李普海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诚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闽福发2011年非公开发行、鸿博股份2011年非公开发行、厦门信达2014年非公开发行、通威股份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永祥股份)、通威股份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合肥太阳能)、丰林集团2018年非公开发行、龙元建设2018年非公开发行、通威股份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博世科2020年公开增发、汉威科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曾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有:通威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硅宝科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威股份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云图控股2022年非公开发行、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等。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其它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李普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建先生:保荐代表人,学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光环新网2020年非公开发行、安宁股份重大资产收购、皇台酒业恢复上市、广汇能源公司债、金源电气重大资产出售等。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其它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王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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