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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5年10月22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招远市国资局”)、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国投”)签署《关于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招远市国资局将持有的金都国投100%股权转让至招金集团,导致招金集团间接收购金都国投持有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9.91%的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招金集团在原有直接持有公司1.23%股份,通过其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有色”)间接持有公司6.88%股份的基础上,通过金都国投间接增持公司116,062,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合计持有公司38.02%的股份。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金都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收购人招金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超过30%,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招金集团以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招远市国资局持有的金都国投100%股权,招金集团及金都国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本次收购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程序的实施进展情况,招金集团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及摘要,此次收购事项具体内容可以查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或后续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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