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10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梁锦辉先生,独立董事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3、 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为满足近阶段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已主动给公司作出授信额度的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内,按业务实际需求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等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名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合同文件及其法律文件。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的条件下,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于2025年5月2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00元/股调整为22.95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8,64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07,18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7.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995,3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共计为2,249,700股(其中2022年回购股份数量为390,000股,2025年回购股份数量为1,8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耀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耀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2、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 本次变更符合选聘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境芳,2022年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参考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同比变动未超过2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致同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根据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提议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董事会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各项提案已经于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须在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15834(信函上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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