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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柏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24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欣贺股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欣贺股份及其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卓建荣先生和孙柏豪先生自愿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和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满足区域门店经营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2,000万元于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欣贺杰鸿商贸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6月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3、2025年6月18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司开立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16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7%。

  4、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00.00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9月15日注销完成。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的闲置厂房(鸿展大厦)对外出租给厦门育利信物业有限公司使用。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孙柏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国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未来总体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欣贺(香港)有限公司、欣贺(澳门)服饰一人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注销事宜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步修订、新订相关治理制度共计25项。

  8、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董事孙孟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孙孟慧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品牌创意顾问职务。经公司2025年9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钮臻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9、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厂房出租暨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鉴于公司闲置厂房(湖里区华昌路140号厂房)的承租方两岸综合(厦门)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公司租金,已无力继续履行租赁事项,公司提前终止该厂房出租暨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柏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896.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一)公司募投项目历次变更及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前期置换及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共计36,806.02万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使用人民币1.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按最近一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1年期报价利率(LPR)3.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

  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896.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9290282511000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IPO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嘉辉、钟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7,127.01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127.01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商场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商场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行业特点和产品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实际销售情况,确定期末各库龄段货品预估跌价比例,并以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②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的原材料分为主料、辅料及共用布料。

  本公司根据历年生产情况及各季主料的实际结存的历史数据,确定各年份过季主料在会计截止日不再用于生产的概率,作为对各年份过季主料按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的依据。对于过季主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注:T代表购进原材料用于生产货品款式的年份。

  本公司的辅料及共用布料的使用不受服饰等产品过季的影响,因此不按上述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127.0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27.01万元,减少2025年09月30日合并报表股东权益的金额为7,127.0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127.01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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